引用引用第2樓沒啥特長于2018-03-26 11:01發表的 :方式1有點坑
引用引用第4樓cvlsam于2018-03-26 11:50發表的 :一般用方式1的公司待遇不是方式2可以比的。方式1的公司基本上30歲之前房子幾套買好了。
引用引用第6樓gaogaiga于2018-03-26 12:36發表的 :我差了好幾套房子。要克克計較了